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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世故而不世故,是最體貼的成熟。

 

這是我從朋友那聽來的一句話,乍聽下似乎是有理

只是我認為,在職場上,知世故卻無作為,反而會被釘得很慘吧(笑)

不是說要多世故,而是,如果有所為而不作為的意思一樣

明知道,卻還不去做,只會讓人對你更加不悅,尤其在 "職場"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十三.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收到通知後,美英、尼坤和寶拉嚴正以待的到地檢署報到,對方還未到法警室報到,因此尼坤和寶拉都不知道對方是何許人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欸,不是上次那個來警局保你的女律師啊?黃小姐~看到我會怕,所以找了兩個門神來保護你是吧!!」

 

「不好意思王先生,請你對我的律師放尊重一點…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美英上前要對方尊重一些,但是尼坤早先一步擋在她前面,面帶微笑地跟王先生打招呼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王先生你好,我是黃小姐的律師,這是我的名片,請多指教…」

 

「嘖!!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看都不看一眼,就直接到旁邊座位上坐著,好脾氣的尼坤默默把名片收起來,身為律師,隨時冷靜保持理性是基本態度,見過大風大浪的尼坤對於這樣的人自然有一套方法應付,然而寶拉在見識到這人態度有多惡劣,要不是被美英拉著,早就衝過去一頓罵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尼坤哥你不生氣嗎?明明是肇事者,卻講話這麼大聲,表情還這麼不屑!!」

 

「現在生氣沒有用,要討就要到裡面討回來!!我向檢察官詢問看看能不能讓你進去旁聽…」

 

「好~~~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因為寶拉並非美英的三等親,所以照規定只能在外等候。第一次的偵查庭基本上由檢方開起,目的在於勸說對方或是詢問彼此有無和解、調解意向,如果都沒有,或是無法達成協議,只好打官司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黃小姐,王先生,我再問一次你們的和解意願,這場車禍,肇因於王先生並未遵守交通號誌,王小姐未注意來車所導致,如果真要打官司,勢必得花費許多時間和金錢…」

 

「檢察官,我沒有要和解的意願,所以我想不用繼續說下去了…」

 

「我也是,跟一個不會開車的女人調解什麼,當然是要打官司讓她知道自己以後不要再開車出來嚇人。!!」

 

「王先生,說話請你尊重一點,這裡是法院,不是你家!!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因為對方過於激烈的言語,讓檢察官終於忍不住糾正他,也知道再說下去根本沒用,雙方都只想要打官司,既然如此,這個偵查庭到此為止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結束偵查庭,雙方不歡而散,等待法院通知,而檢察官也將王先生起訴處理,過了幾天後,美英收到法院傳票,並把消息用Line通知尼坤和寶拉,但是因為尼坤還有案要忙,所以讓寶拉到SM去找美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叩叩!!」

 

「BOSS,你的律師寶拉小姐在外面等你!!」

 

「哦~來了阿,那你帶她來我辦公室,然後泡杯咖啡和拿我冰在冰箱的蛋糕來…」

 

「好~~」

 

「美英姊~~~」

 

「寶拉,辛苦你跑一趟…過來這邊坐…」

 

「美英姊~你們SM大樓真的好嚴格哦,我在樓下被警衛問了老半天,他才願意給我通行證…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上次和尼坤來的時候,因為美英已經先派人在大廳等候,不用自行換通行證上樓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哈哈哈哈~不嚴謹一點不行,每天出入的人這麼多…給你,這是傳票!!」

 

「哦哦哦~開庭日期在…兩個禮拜後,這麼快…」

 

「這樣算快哦!!不過剛剛警方有打來說我的車可以開去修理了~」

 

「那這樣就表示鑑定報告已經完成,我們現在只需要到修車廠去,請老闆估價修理費用,到時候在打民事賠償官司,請對方賠償!!!」

 

「那我提的過失傷害罪會成立嗎?」

 

「都要開庭了,況且在車禍後你也有到醫院掛急診,醫生也有在驗傷單上註明你有輕微腦震盪,對方在當下的肇事責任上頭並未註明有任何內外傷,所以我們提起訴訟的勝率很高…」

 

「那我另外要提告的毀謗名譽…光憑錄音檔有辦法嗎?」

 

「這個我也不知道,因為我還沒有聽過錄音檔,不過…從那天看那個人說話的樣子來看,告不成的機率很難~~」

 

「哈哈哈哈~寶拉你真有趣!!!那待會有事嗎?」

 

「呃…沒有,尼坤哥交代我要來你這而已…」

 

「那好,陪我去警局領車吧,我再請你吃飯!!!」

 

「哦哦哦哦~好!!!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就這樣寶拉陪著美英去領車,再去修車廠估價修車費用,而這一切寶拉都有作紀錄,免德要求賠償時被對方認為是獅子大開口、趁機敲竹槓。而晚餐,美英說到做到,請寶拉好好吃一頓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一來一往中,除了工作上的事外,兩人也慢慢的聊起從前、理想、和未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寶拉,你說你想要當律師是因為孝珍姊?什麼意思啊?」

 

「我高中的時候,boss來我學校演講法律知識,我本來以為來的會是什麼比較老古板的人,或者講一堆法律條文,講到大家會昏昏欲睡的那種,沒想到boss穿了一身緊身洋裝,還找台下的學生來演情境劇,讓大家都很投入…也徹底扭轉我對法律人的形象…」

 

「可是,光這樣就能夠激起你當律師的決心嗎?」

 

「恩,那時候的演講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一段話是…BOSS在談到以前當實習生碰到的一個案子,是那種很常見大欺小,有錢人找了一堆人來壓你,逼你不得不屈服、不得不罷手的案例…」

 

「這是現實…」

 

「對,但是那時候BOSS說”如果你以為律師是一個可以伸張正義,或是為民除害的工作,那你最好不要來當律師,因為你會有這樣的期待、抱負,是因為你不了解真正的意義是什麼…”」

 

「很像是她會說的話…」

 

「所以我被她的話嚇到,從小我們被灌輸的觀念就是…律師是來幫助好人的,電視上演的也都是小蝦米扳倒大鯨魚的故事,沒想到真正的律師會這樣告訴我們,所有人都驚訝看著她,結果BOSS接著說”你不知道你面對的委託人所說的話到底是真是假,你既然接受她的委託那你只能相信她的話,所以我才會說這不是什麼替人伸張的工作,只是忠於委託人、替她減緩刑責甚至脫罪的工作…”」

 

「哇,這樣講,連老師都會被嚇到吧…」

 

「好像是有老師交頭接耳認為BOSS說的不妥,找機會想要把她給請下台,但是BOSS能力太強大,一瞬間又把情勢給扳回!!」

 

「哦~她又說了什麼?」

 

「她說,”但是,在這樣的情況下,你依然能夠想辦法達成你的目標,不是錢、不是名利,而是自我滿足感的話,歡迎你到律師界接受磨練”美英姊,你知道我聽到BOSS說這話的時候有多激動嗎!!!!!!!!!!」

 

「孝珍姊根本就是來找人才的!!!!講這個好像是布道大會~」

 

「可是我真的被她說的話給感動到,所以後來填寫志願的時候,無論如何我都要念法律,想盡辦法進入她的事務所工作…」

 

「那…到目前為止…還滿意嗎?」

 

「很滿意!!!BOSS對我們很好,雖然我對於某些有權勢的人真的很看不過去,但是如她所說,做好本分內的工作就好,至於委託人的人品到底為何,這不在我們的職務範圍內…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看到寶拉這麼興致高昂的說起她成為律師的過程,眼神充滿對於未來無限的期盼和雀躍,讓美英不禁想起當年的她也是如此,露出感嘆的笑容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美英姊~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天真很小朋友啊?」

 

「不是不是,是看到妳這樣子…讓我想起以前也是如此…對初入社會的自己充滿幹勁、期待,但是…隨著時間過去…經歷的事情越來越多…當初的那種熱忱,現在還不曉得找不找得到…」

 

「你的意思是…當初是誤打誤撞進入出版業嗎?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美英搖搖頭,對於出版業能做到今天這個位置,真的是她當初想像不到,也很感激,只是她當初想要做的並非主編的位置,而是作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不,我當初確實是想要進出版業,只是我…想要當的不是主編、負責人,而是作家!!」

 

「作家!!什麼樣的作家?評論家?小說家?散文?還是詩人?」

 

「嗯~真的要算的話是小說家…只是,我寫的文章都被當時審稿的人給退件,後來我不死心進到SM工作,想盡辦法要讓大家看到我的寫作能力,沒想到反而是讓我老闆看到我的領導和管理能力,給了我這樣的職位…」

 

「哇!!這真的沒想到耶!!!美英姊~所以你…文筆不好嗎?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寶拉這樣問,讓美英有些尷尬,但又搖頭笑了笑,這是現在年輕人才有的特性,不會做太多偽裝、直接了當的問出口。不過,美英知道,要是這是她的下屬,這樣的問法除了會引起她的不悅外,還會吸引她的注意力,讓她盯住這個不禮貌的傢伙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倒也不是說不好,只是就是當時的人不喜歡罷了,文章是很主觀的東西,你必須要有賣點或是吸引人的地方,出版社才會用你,不然的話,就去投稿報紙的小品文徵件就好,何必到出版社去自取其辱呢~」

 

「阿~~原來是這樣…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寶拉並未意識到剛剛的問題有些冒犯,這讓美英覺得她跟現在的年輕人真的越來越脫節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所以阿,不是說我對工作沒有熱忱,正是因為我當初的熱忱,才讓我進來這裡,有機會爬到這樣的位置…」

 

「美英姊,既然你已經都當上總編輯了,如果你這時候出書,寫個如何從小助理爬到總編輯之類的勵志書,一定會大賣的!!!!」

 

「不,那意義就不一樣。當初我想要被看上的是我的文采,可是我如果現在出書,大家看上的是我的社會地位和我的故事,那跟我寫出來的文章一點關係也沒有,何況,我不覺得我的人生有什麼特別的地方,應該說,很多企業的大老闆都跟我一樣,慢慢地從小地方做起,慢慢地爬到他們現在的位置…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美英這番話,讓寶拉受到不少教育。孝珍是老闆,出於私心,自然會對員工有多鼓勵之詞,以免損自己人士氣,但是美英不一樣,她是以一個朋友、年長者的身分在跟她談話,所以說出來的自是殘酷又寫實,雖然一時間有點難以接受,但是寶拉也是打從心底的佩服美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美英姊,你應該對SM很有感情吧…」

 

「嗯?怎麼這麼說?」

 

「因為我覺得你不想寫出你的故事的某個原因在於…你很喜歡這間公司…你捨不得…應該說你不喜歡被人知道太多,所以想要保持現況…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這點,寶拉說中一半,她確實很喜歡SM,也很開心自己爬上這樣的位置,但她不願意寫自傳的原因在於,在她想要努力往上爬的時候,身邊有個人一直在幫助她,她們一起在公司裡努力,才達到這樣的成就,要是真的寫勵志書,她絕對是沒辦法略過或是隨隨便便找人代替,只是那人…現在對她來說,只剩傷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好啦,不說工作,寶拉你…有男友嗎?看你這麼活潑,在大學的異性緣應該還不錯吧…」

 

「大學的時候有交往的對象,可是畢業之後,因為工作的關係,忙起來就忘了聯絡,少聯絡之後感情就淡了,自然而然就分手…」

 

「哦!典型的畢業就分手的情侶!!」

 

「其實我本來不是很相信什麼畢業後就會分手這種話,但是當我自己踏入職場後,我才能明白前輩們的忠告,不是說沒信心維持,而是當全心全意投入在事業後,加上距離,真的會無暇顧及身邊人…」

 

「恩,我懂,我畢業後的幾年,學校的班對雖然結婚的也不少,但是分手的人數自然不在話下…」

 

「哎呀~不要聊我得感情,我也只談過兩次戀愛而已,你呢?美英姊,像你事業這麼成功,一定是因為有人在背後支持著你吧…」

 

「我…我嗎…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話題又轉向自己,而且還是近期內不想談到感情,美英猶豫著到底該說還是不說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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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av18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