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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欸,為什麼這裡一定要這樣寫?那時候是有多期待發生什麼事啊?」秀妍看完我最新的更文,生氣得抓著我的耳朵興師問罪。

 

 

「哎喲,老婆大人,不要生氣嘛,這就是寫給網友笑的嘛,不要當真」

 

 

「哼,我才不信勒」

 

 

「妳說,那時候抱我的時候有沒有亂想什麼?」

 

 

「呃…」

 

 

「從實招來」

 

 

「有…有…」

 

 

「那些果然是妳的真心話」

 

 

「唉呦,秀妍你不能這麼說嘛,喜歡妳怎麼久了,好不容易在一起,當然會想要有更親密的接觸啊,何況抱著妳,就能感覺妳身體的曲線,叫我怎麼能不亂想…」

 

 

「哼~反正妳就是色狼一個」

 

 

「好吧,既然妳都這樣說了,那我就來做一點色狼該做的事好了」

 

 

「啊…嗯…啊…允…妳…討厭啦…啊…」

 

 

 

 

各位想得沒錯,以上就是我和秀妍戀愛的過程,會想要把她寫出來和大家分享,實在是因為身邊太多這類的朋友,女生相戀本就不容易,所以我想以我們的例子,去鼓勵一些還沒開口向愛慕者表達心意的朋友。

 

 

一開始,當我提出這樣的想法時,秀妍非常反對,她覺得沒必要把我們相識相戀的過程寫出來,縱使我再三保證有些私密的情節絕對不寫,主角也是用假名,秀妍依然不答應,我明白她不想要有第三者來評斷我們的感情,可是我會寫這樣的文章還有另外的用意。

 

 

總之,在我不斷的用溫情攻勢下,秀妍總算是點頭答應了,她還說既然要寫,那就用真名吧,反正我不怕被人知道,因此,得到老婆大人首肯後,便開始在部落格上貼文,隨著文章,我慢慢進入我們相識時的回憶,青澀但很美好。每寫完一篇,我就會叫秀妍來看,看著看著,兩個人因為回想到以前的事,而不禁陷入單初純純的戀愛氛圍裡,但我們都是大人了,交往也有一段時間,這樣坐到後來,都會變成秀妍在床上咿咿哦哦,而我賣力的在做運動~哈哈。

 

 

「允兒,文章寫到這差不多了吧…」完事後,秀妍癱軟的坐在我的腿上,再欣賞一次我所寫的文章。

 

 

「嗯,差不多了…」

 

 

「妳看,下面一堆人都要我現身耶!!!」秀妍每次看網友們給得評論,比看我的文還要認真,這讓我心中小小的吃味了一下。

 

 

「哦~那妳要不要也寫一篇讓她們知道妳的想法…」

 

 

「嗯,好啊,妳等我」原本只是試探性的問她,想不到她居然當真,一古腦兒的衝去拿筆電,開始思索文章,看著這樣的秀妍,我笑了,就是因為說到要做到的個性,所以我才會這麼愛她吧。

 

 

看她這麼認真的模樣,我想我也要來寫結尾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和秀妍相擁而眠的隔天,不到中午就被一陣陣敲門聲給吵醒,愛睡覺的秀妍好似被吵醒而顯得不耐煩,我輕輕的在額頭下一吻,便起身開門,一開門,美英就衝著我大喊,因為半夜我問完地址就跑不見人影,喝醉的她們,一直到早上酒醒後才發現我不在,我手機又沒充電,當然怎麼打也打不通,所以只好趕快跑來秀妍這,看我在不在。

 

 

「妳到底知不知道我們有多擔心妳?」

 

 

「對不起嘛,我沒想那麼多,一聽到你們說秀妍還是喜歡我的,我就迫不及待想見她,所以就搭車來找她了…」

 

 

「算了,人沒事就好,秀妍呢?怎麼都沒看到人?」

 

 

「啊…她還在睡覺,先不要吵她啦…」我用手阻擋美英進入房間,原本只是單純的想要讓秀妍繼續睡覺,卻變成她們四個用著一種我瞭解的神情看著我。

 

 

「欸,你們別想歪啊,我們昨天雖然正式交往,但是什麼事也沒發生好嗎?」

 

 

「唉呀,允兒妳不用解釋,我們都知道的,情到深處,會做出某一些舉動也是正常的啊,像我跟孝敏就是…」順圭還沒說完,就被她家的孝敏狠狠的拽著耳朵,痛到不敢再多說一句話。

 

 

「好吧,看妳這麼幸福,我們就先走囉~」泰妍雖然講得一副很正經的樣子,但是她的手卻在美英的腰和臀部遊走,一臉巴不得趕快回家和美英滾床單的樣子,你問我為什麼會知道?那還不簡單,因為美英已經從脖子紅到臉,只差沒有轉過身大罵泰妍叫她住手。

 

 

送走四個損友後,我也沒了睡意,昨晚只顧著喝久沒吃東西,現在肚子正咕嚕嚕作響,看看秀妍冰箱裡有什麼東西能吃的,正在東翻西找時,就看見秀妍從房間裡走了出來。

 

 

「剛剛吵醒妳了嗎?」

 

 

「嗯,美英真的好吵唷」

 

 

「呵呵,你也知道她就是這樣的人啊,肚子餓了吧,妳家裡沒什麼東西吃,我們叫外賣好不好?」

 

 

「嗯…」

 

 

一睜開眼就能看見愛人,這是我作夢也在想的事,現在成真了,反而有點不真實。我們的故事在網上該跟大家說再見了,畢竟之後的相處,都跟大多數的情侶沒兩樣,偶爾會吵架、偶爾會鬥嘴、偶爾會冷戰,但我們依然深愛著彼此,用力的和對方過每一天,錯過四年,所以我要用四十年補回,愛沒有錯,不要讓世俗蒙蔽妳的雙眼,用心去感受一個人吧,不要後悔 :)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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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av18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